本站首页 | 部门介绍 | 岗位职责 | 党派团体 | 统战政策法规 | 民族宗教 | 建言献策 | 基层统战工作 | 贯彻党的二十大 | 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建言献策>>正文
 
关于在中小学配备专职心理教师的建议
2013-03-21 16:14   审核人: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健康的理解日益全面和深入,对身体健康之外的心理健康也越趋重视。学生家长和社会也期望学校能够为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我市虽然有些中小学设置了心理咨询室,但多数为一些课任教师或班主任兼职,专业性不强。中小学生尚处于未成年阶段,特别是低年级学生,更多方面依靠家长、教师等成人的监护和照顾,他们的心理健康便也是这种关注中应有的一部分。家长、教师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了解的多少,也便决定了他们对孩子心理问题的识别、监控和处理能力。家长、教师对孩子心理健康问题认识上的误区,则可能致使他们对孩子心理问题的标定错误、归因偏颇和矫治的延宕。以往的心理问题总是混同于思想品德问题,现在学校教育的现实表明,心理问题必须用心理学的方法来解决,虽然现在心理健康课已经被纳入到学校的日常课程中,但是由于专业师资的缺乏,效果并不理想,再加上专业的心理咨询技巧与方法不是短期内能够形成的,所以必须有专业的心理教师来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针对以上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1、按学生比例或学校规模设定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数。

    2、心理健康教师必要有专业性,要求必须具有心理咨询师证书或心理学专业背景的老师来从事这项工作。

    3、把心理教师的配备情况纳入到学校的考核中去。

    4、把心理教师的定绩考核与其他任课教师等同。

    5、各校心理教师独立的办公咨询场所。

 

                                                       市政协委员   范文兰

 

上一条:关注农村教育 关注农村教师
下一条:浅谈政协的建议作用
关闭窗口
 
· 关于组织观看河南省高校纪念...
· 关于收听收看“奋进新征程,...
· 新乡学院统一战线“立德树人 ...
· 关于征求有关人事规章制度意...
· 考察工作预告
· 关于组织参加省委统战部“喜...
· “喜迎二十大,庆统战百年”...
· 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乡学院统...
· “喜迎党的二十大,水墨丹青...
· 新乡学院党委统战部“庆元宵...
· 别样的座谈会——新乡学院拟...
-更多-

Copyright © 2013 新乡学院---统战部 版权所有  校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 
邮编:453000  电话:0373-3683519  传真:0373-3683355  部门邮箱:xxxytzgz@126.com